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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代法律制度的实体理性特征——以马克斯·韦伯的法律思想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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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中国法律制度的评价,最早来源于马克斯·韦伯的法律思想,马克斯·韦伯强调形式的理性法律,认为中国传统法律是一种与其相反的法律,即实质的非理性法律。那么中国的法律制度究竟是什么样的?本文试以中国清代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对马克斯·韦伯的法律思想进行一定的论辩,从而进一步揭示和阐述中国清代法律制度具有的实体理性特征。
作者 刘露
机构地区 河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大观周刊》 2012年第43期64-64,7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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