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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飙车”行为的处置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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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实施,“飙车”行为已经作为危险驾驶罪的一种情形,情节恶劣的,将追究刑事责任。然而,随之而来就有三个问题摆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面前。一是如何界定“情节恶劣”?这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侦查阶段需要把握的关键点,也是法院区别罪与非罪的标准;二是如果“飙车”行为达不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构不成犯罪,是否就不再追究行政责任?三是如果要追究行政责任,应当按照什么规定进行处罚?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12年第11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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