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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要求“酒托”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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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70后“剩男”,急于想成家。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找到生活中的另一半后,三个月前我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位女孩。经过简单交流后,该女孩频频约我在固定的酒吧见面,几次见面我在酒吧一共消费3500多元。最近我才发现该女孩根本不是真心要与我谈恋爱,她其实是一名“酒托”。
作者 杨学友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2年第10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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