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笔者所在的报社在短期内出现了两次较大的"新闻事故"。"事故"的起因来自报纸刊发的两条稿件。一条稿件报道的内容是,市政府将对出租车行业出台若干规定;另一条稿件说的是,本市组织的一场大型演出将在北京举行,届时将有某些重要人物到场观看。这两条稿件都是预告性消息,之所以导致"事故",是因为其预告的内容均尚未得到政府部门最后确定;尽管所报道的事情最后还是在一定程度上付诸实施了,但具体情况与报道的内容相比还是有较大区别。
出处
《采写编》
2012年第5期25-26,共2页
Journalism & Media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