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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种粮补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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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粮食直补到什么程度合适,取决于粮农权衡比较效益的参照对象。如果参照务工收入或社会平均收入,显然目前很难办到,比较现实的补贴目标是将种粮收入提高到农业平均水平。二、按实际面积补贴坚持“谁种粮,补贴谁”的原则,针对需要补贴的作物品种,由农民实际申报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再进行公示、复核,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补贴真实到位。三、重点倾斜,鼓励和引导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在现有各种补贴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增加奖励资金规模,重点向粮食生产的优势区域(产粮大县)和种粮大户、种田能手、中高产农地倾斜,鼓励和引导粮食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将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建设粮食生产基地有机结合。四、实行“阶梯式”的二次补贴除了在生产环节按实际种粮面积补贴外,在购销环节再按农民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售粮量,实行价外加价方式的补贴。一方面有利于鼓励农民多交粮,另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储备。五、建立国家粮食安全基金以粮食风险基金为基础,将现有与粮食经济有关的基金进行整合,形成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金。基金来源除了财政资金外,还可吸收社会资金。
作者 李振之
出处 《中国粮食经济》 2012年第11期64-64,共1页 China Grai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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