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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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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工信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条件》规定,各省严格审批再生铅项目,抑制盲目扩张。新建再生铅项目必须在5万t/a以上淘汰1万t/a以下再生铅生产能力,以及坩埚熔炼、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等工艺及设备。
出处 《能源研究与利用》 2012年第5期6-6,共1页 Energy Research & Uti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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