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这样一个案例,起因是一篇批评报道说某人在公共汽车上行窃被抓,被批评者对行窃被抓这一基本问题避而不谈,却主张其在被抓时没有像报道中所说的那样“哆嗦”,并据此认为新闻失实,构成侵权。 是否新闻有任何一点失实都能构成新闻侵权,司法实践中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并非完全一致。如果过于苛刻地追求新闻中每一个细节的真实,而不能准确把握新闻失实与侵权的法定界限,就无法给新闻舆论监督提供一个合法有利的环境。
出处
《中国记者》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8期29-30,共2页
Chinese Journa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