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3年7月起,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试行在社区中改造罪犯,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其重新顺利回归社会。虽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实施单位单一(主要是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群众的认同度不高,矫正对象本人的心理障碍等等,使得社区矫正只能是对矫正对象进行惩罚,无法满足矫正对象的就业、心理和重新回归社会等基本需要,其质量和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本文尝试以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角来分析社区矫正,以期对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和思考框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作用,以使矫正对象能够更好更快地重新融入社会。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6期223-224,238,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2011年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项目编号:1085210232115350阶段性成果
2012年江南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暑期社会实践专项课题
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