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巢湖流域水污染相当严重,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缺陷重重。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为巢湖流域生态补偿提供了良好环境,新合肥市的区划有利于巢湖流域生态补偿的统一管理,提高其补偿水平。巢湖流域应当健全生态补偿的法律体系,明确巢湖流域专门管理机构的环境管理权责,设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12年第5期16-19,共4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基金
2010年度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完善巢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研究"(2010SK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