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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值医用耗材全部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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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卫生部近日公布《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全部参加集中采购。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购买集中采购入围品种外的高值医用耗材,有特殊需要的,须经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审批同意。
出处 《中国卫生》 2012年第11期8-8,共1页 China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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