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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公告”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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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运动场改造及附属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时,遭到供应商质疑:招标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现场勘察时即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检测报告及授权;投标准备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由于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此案上升到投诉阶段。对于此案,有关法律专家给出了自己的分析。
出处 《中国招标》 2012年第42期30-31,共2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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