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公开是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推行司法改革的重点内容。司法公开是宪法性原则,其通过规范司法权的正当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实现,推动社会纠纷的有效解决。在实践中,制度资源不足、公开范围有限、欠缺程序性规定、权利保护和救济缺失等问题,制约着司法公开价值的充分实现。制度化、内容全覆盖、形式多样化、区别性公开、公众积极参与等改进举措,将有助于构建和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体系。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86-93,共8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教育部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网络民意的司法回应机制研究"
项目编号:11YJA8200297
江苏省社科重点基金项目"网络民意的司法应对研究"
项目编号:11FXA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