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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细化农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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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6月财政部下发了新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财发[2011]22号),新办法的一大特点是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报账资金的日常核算和管理。为适应这一新的管理规定,便于上级检查、验收时查阅凭证,并使农发机构能及时掌握本单位报账资金收支结余情况,江西省安福县对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报账资金的日常核算进行了补充,对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按新实施办法执行新的县级报账制,由财政部门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报账资金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具体做法是:
作者 徐锦昌
出处 《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2012年第11期16-16,共1页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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