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包括:①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如长度(m)、质量(kg)、时间(s)等;②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③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如频率(Hz)、压力(Pa)、能量(J);④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如时间(min、h、d)、转速(r/min);⑤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单位,如速度(m/s)、浓度(mol/L);⑥由词头和以上单位所构成的倍数和分数单位,如斗m、kPa、mL等。在医学写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的命令和有关的国家标准。各种单位除在无数值的叙述性文字中和科普读物中可使用中文名称或中文符号外,均应使用符号。单位符号都是正体拉丁和希腊字母,无复数形式,符号不附加圆点(正常语法名字尾标点符号除外)。
出处
《哈尔滨医科大学学报》
CAS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519-519,共1页
Journal of Harbin Medic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