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公有制经济发挥优势创造条件和基础,而如何在中国现实条件下实践马克思理论中的公有制理论,也是中国进一步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的辨析。通过实践已经发现,中国缺少必要的前提条件,马克思经典理论中实现公有制生产关系的途径并不适合中国。因此针对中国现实,必然选择以国有企业为公有制经济萌芽,通过使其融入市场经济来实现和完善其公有制属性的途径。已经开展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仅仅是这一途径中的一个具体环节,并非创造了新的公有制形式。在上述认识的基础上,方可以认清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的方向,并辅助以其他制度来巩固其公有制属性的实现,如开展国有企业核心经理人的选举制度和国企利润抵消个人所得税的分配制度等试验。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61-64,共4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吉林大学"985工程"中国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创新基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