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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之我见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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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两办《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因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调任、转任、晋升、辞职、退休,或者被免职、辞退和开除等原因离开所任职岗位,应当依法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同时,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进行。
作者 王维军
出处 《现代审计与经济》 2012年第5期28-2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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