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原有法律中没有关于网络犯罪的侦查与电子数据证据认定的特别规定,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电子数据证据以及相关的技术侦查措施。从规范的功能角度进行比较,我国网络犯罪相关刑事程序规定和司法解释与国际相关立法基本上达到一致,只在电子数据证据的快速保护方面还有较大的差别,但是我国的规定存在内容零散、配套措施缺乏、不成体系,法律效力弱,操作性不强、忽视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等不足,应主要根据打击本国网络犯罪的需要,顺应国际立法发展趋势,借鉴国外立法的成功经验迅速发展完善。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16-125,共10页
Law Review
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