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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无权代子行使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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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周先生和前妻离婚时约定,儿子随前妻生活,他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并承担一半的医疗费和教育费。另外,周先生享有每周探望儿子一次的权利。今年5月,周先生因工作需要,被派到外地一年。其间,其父母打电话表示,他们非常想念孙子,但前妻以其祖父母没有探视权为由拒绝他们看孩子。周先生想问,祖父母有没有探视孙子的权利,如果没有,他可以委托父母代为行使探视权吗?
作者 金侠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12年第11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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