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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烈士子女”可以享受哪些定期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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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1月20日,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明确指出,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给部分烈士子女包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作者 老保
出处 《中国老年》 2012年第22期56-57,共2页 Elderly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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