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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人员如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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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改税撤销后,工作人员安置方面有哪些规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0号)规定,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涉及的人员安置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2年第11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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