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比较了布鲁默与西美尔的时尚思想,发现二者的差异并不仅仅只是时尚传播方向上的差异。二者之所以在时尚传播方向上存有差异在于他们对时尚持不同的动力机制。在时尚的动力机制上,西美尔认为时尚是由社会驱动的,而布鲁默认为时尚是自我驱动的。这样的差异已不能简单归结为是社会结构的不同造成的,而在于二者在时尚观上存在着根本性的分野:西美尔将时尚纳入理性解读的范畴,将时尚视作一种符号;布鲁默认为时尚是无关理性的,是一种非符号,或至少具有非符号的维度,这种时尚观对我国的时尚研究具有特别重要的启发性。
出处
《装饰》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0期72-75,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