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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职业人被撞,可提高伤残等级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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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去年底的一天,我骑电动车将步行的货车司机刘某撞到,致其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刘某治疗终结后,经伤情鉴定,结论为右腿功能受限,构成十级伤残。刘某认为自己是一名货车司机,此次事故造成他以后无法正常开车,所以要求提高一个伤残等级赔偿。由于我拒绝刘某的要求,刘某将我诉至法院,令我意外的是法院居然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请问:法院这样判决正确吗?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2年第19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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