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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改革意义不亚于当年大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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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是江苏首创,在制定《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时创造性地将社区股份合作社作为专业合作社对待,并允许纳入工商登记予以法定化。起初从苏南经济发达村试点,现在已逐步推开。江苏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改革,其意义几乎不亚于当年小岗村大包干,因为它不仅仅尝试解决大包干没有涉及的集体资产的产权清晰问题,更进一步涉及到中国城乡社会的二元结构,希望这样的探索能给中国农村社会带来更深远的影响。
出处 《江苏农村经济》 2012年第11期7-7,共1页 Jiangsu R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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