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理论界,股份制恐怕是引起争议最大的一个经济学范畴。股份制是具有公有成分的私有制,它接近公有制的内涵。股份制和公有制不可能同时存在一个社会形态之中,说股份制是公有制是错误的,但说股份制就是搞私有化也是不对的。马克思股份制理论的应用有其严格的适用范围,而且其运行也有必要的社会条件,股份制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历史结果,它不应该也不可能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逻辑起点。
出处
《当代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9期28-36,47,共10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