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空白的产生是法律致命性缺陷法的滞后性的必然体现,虽说法律空白产生有一定的历史、政治、经济及其本身的因素有关,但其存在是任何时代、任何民主法治现代化文明程度再高的国家不可否定之事实。学界对于法律空白的研究没有达成共识,本文在分析其产生原因及其国内国际影响的基础上,重点对法律空白弥补的方法进行了详尽阐述,尤其是本文独创的"补丁法",应继续深入研究,发展完善下去。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41-144,共4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