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是一个以农立国的大国,村级治理权力模式问题关系到村级治理的状况如何,进一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发展,是执政者和学界关注的热点。村级治理权力模式的成长经历了"准社会自治"、"科层控制"、"乡政村治"三个典型阶段。"乡政村治"现行村级治理权力模式的运转存在若干困顿:县、乡两级政权职能的定位困顿;乡政与村治两种权力的互动困顿;村级两委内部权力的协调困顿;村民委员会对村民的代理困顿。本文提出"合作共治"村级权力模式的构想,其构建路径为:明确广大村民的治理主体地位;乡镇政府切实履行职责,但不滥用权力;发挥乡村精英群体的积极作用,规避其消极行为;重视微观层面的制度设计。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78-82,共5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
基金
江苏省2012年度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乡村精英的权力再生产行为研究"(CXLX12_0305)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后农业税时代乡村治理关系与模式研究"(KYZ2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