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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审计厅制定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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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近日,浙江省审计厅制定了省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操作规程(试行),包括总则、审计计划管理、审计实施程序等共8章51条,对省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提出了系统化、规范化、具体化操作要求。操作规程明确,对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审计,要按照"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对所有管理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单位轮审一遍,重点单位和资金的审计一般在2次以上。
机构地区 浙江省审计厅
出处 《审计月刊》 2012年第11期57-5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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