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认为,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是社会个人所有制。它既反映了劳动资料共同使用和社会化发展的历史趋势,实现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又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结合,保证了个人的基本利益,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根基。马克思还密切关注资本主义的新发展,认识到随着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股份公司与合作生产也发展起来,它们是资本主义生产本身范围内的扬弃,是实现未来社会个人所有制的有效途径和凭借。当今中国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开始彰显马克思社会个人所有制的真精神。
出处
《经济与管理评论》
2012年第6期21-26,共6页
Review of Economy and Managemen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价值哲学视阈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人民性研究"(项目编号:11BKS02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