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9月1日开始,海关将个人邮寄物品进口应征税税额起点从500元下调到50元,网上各类“海外代购”应势而动。代购的渠道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海外亲朋邮寄商品,另外一种是直接带着商品入关。2012年9月3日,离职空姐李晓航因在未申报的情况下,多次大量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偷逃税款113万余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此事引发网友对“空姐代购”的热议,不少淘宝代购商家萌生退意。
出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
2012年第11期48-49,共2页
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