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已经成为我国教学的“三主方针”。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三主方针”已被证明是符合教学规律的。这里,我们应特别指出“以教师为主导”这一个方针是“三主”方针中重要的一环。以教师的知识、阅历诸方面来看,“导”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强调了教学过程是师生互动的过程,体现了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将学生不仅视为生命体,将教师不仅仅当作教育者,而更是发展者的主体性原则。新课程改革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之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在观念上改变了师道尊严,走近学生,关爱学生,赏识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做学生建构知识的帮助者,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