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源环境产权界定是资源环境产权制度前提性、基础性制度之一。产权界定不清,存在争议或边界模糊,就会给产权行使和交易带来各种障碍,导致产权交易无法顺利进行、无效率或负效率,给产权保护增加困难,浪费产权保护的行政和司法资源。同时,产权界定本身还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产权界定带有政策性和竞争性,政策倾向和竞争机制必然引导资源向资源利用效率高的领域流动,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鉴于此,本文试图运用博弈论、寻租论和公共选择论的原理,对资源环境产权界定模式进行分析论证,从而为我国资源环境领域的制度建设和实践运用提供新的思路。
出处
《现代商业》
2012年第29期276-278,共3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