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持续的食品危机之下,中国为什么不是集中监管权而是进一步将监管权下放到基层?基于广州番禺试行镇街食品安全办公室的研究认为,监管权下放是中国独特的监管模式。它针对中国食品行业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市场特点而设立,有利于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实现镇街的职能转变,同时可以利用地方政府间竞争来约束监管权力。然而,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政府把监管重心放在已经获得准入许可的企业上,因此,强化更高层级的政府监管已获证企业的能力,是未来监管改革的主要突破口。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77-185,共9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中山大学“985工程”三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