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围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2年第5期525-533,共9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