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卫生院适用于“能者上、弱者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自《执业医师法》颁布实施后,乡镇卫生院医生资格准入最低标准定格在第三十条的第二节,“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这条规定的内容。
作者 中医
机构地区 中国社区医师网
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12年第32期25-25,共1页 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