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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1日起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9月四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3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营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免勾睹盼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具体优惠内容。根据通知,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
出处 《广西经济》 2012年第10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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