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限购而生?
最近,房产税讨论热潮又起,继上海重庆作为“试点”进行试行征收以来,房产税扩容的声音不断传出,并有说法认为其有可能与现行的限购政策并行。对此,笔者认为限购政策作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种行政手段,其性质决定其不可能长期存在于市场当中,而应该在取得控制房价的快速成效之后即退出市场,然后以信贷、税收等其他经济手段予以调节,并作为一种常态存在于房地产市场当中。因此,房产税实行其初哀应是继续行使调控市场走向的职能,两者不应是并行。
出处
《城市开发》
2012年第10期30-31,共2页
Urban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