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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和开发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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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全人类共同的遗产,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兼具人文价值与资源价值。因此,在法律制度上也应该相应做到公法私法兼顾,并且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所以应对其构建特殊的私权保护模式。
作者 钱琳
出处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第5期92-9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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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17

  • 1甘明,刘光梓.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可行性研究[J].图书馆建设,2009(10):9-12. 被引量:9
  • 2李顺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界定及知识产权保护[J].江西社会科学,2006,26(5):7-12. 被引量:35
  • 3杨解君,赖超超.公物上的权利(力)构成——公法与私法的双重视点[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7,25(4):49-58. 被引量:38
  • 4《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载郑成思.《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解释》,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194页.
  • 5黄玉烨.《论国家人权法视野下的传统文化权》,载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年刊》(创刊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61-262页.
  • 6李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披知产保护铠甲》,载《法制日报》2008年11月26日.
  • 7张景梅.《保护和发展我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资源》,载《贵州政协报》2006年4月21日.
  • 8新华社.《世界传统文化保护研讨会落下帷幕》,载《中国民族报》2006年12月22日.
  • 9刘仁.《依靠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07年6月6日.
  • 10[美]达里尔·A.波塞,[美]格雷厄姆·杜特费尔德原著,许建初等.超越知识产权[M]云南科技出版社,2003.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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