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志愿服务作为现今多层次社会福利与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对于公民个人价值观的实现,社会的和谐构建,以及对国家文明制度建设的推进、巩固与深化,其作用日益彰显,这已成为海峡两岸之共识。台湾地区志愿服务制度起步较早,积累了较多的实践经验,同时也步入了专业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而志愿服务立法在中国大陆的立法实践中,仍是一种新的尝试。因此,总结与借鉴台湾地区的立法实践经验,可以为大陆在今后的相关立法时提供有益的参考。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13-119,共7页
Jiang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05&ZD04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9YJC820001)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