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单位犯罪被判处罚金时,对于因交纳罚金而产生的财产损失,由董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董事责任中的一种特殊情形。对于该情形下董事应否对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如需承担责任,该责任应否减免、如何减免等问题均存在理论探讨的空间。本文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揭示现实中董事责任过重的情况,进而以我国实际情况为基本立足点,结合相关理论以及国外的先进经验,就相关责任的减免规则提出立法建议。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32-137,共6页
Jiang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