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向节能主管部门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十二五”时期,我国能源消费仍将呈现刚性增长态势,节能形势十分严峻。加强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对全面掌握万家企业能耗状况,强化节能监管,促进企业提高能效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根据我委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要求,我们在总结“十一五”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基础上,调整完善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现就进一步加强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出处 《石油和化工节能》 2012年第6期2-3,共2页 Petroleum & Chemical Energy Conserva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