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业务中,业主为避免因承包商(投标人)违约而蒙受损失,通常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在其投标的有效期内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并在其一旦中标后,按照标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提供履约保函,否则业主或招标方将凭投标保函索赔。在现阶段处于后金融危机和全球化经济背景下,买方市场特征明显、竞争加剧,承包商面临的投标保函索赔机率大幅攀升,保函风险尤其突出。那么,如何防范?本文以也门电站项目为例,从承包商(投标人)的角度探讨和分析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保函的风险及其防范。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2期23-25,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