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2012年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通知(发改价格[2012]3171号),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3年最低收购价水平。经报请国务院批准,2013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2元,比2012年提高10元。
出处
《粮油食品科技》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84-84,共1页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ereals,Oils and Foo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