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刑法修正案(八)》对刑罚执行相关内容作出重大调整以来,2012年《刑事诉讼法》与之呼应对刑罚执行内容再做规定。至此我国两大基本刑事法律在涉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方面的变革及衔接已完成。刑罚执行内容调整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了宪法尊重人权的原则、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要求以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刑罚执行内容的变革在立法领域、司法领域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行刑机关应及时应对,以便我国刑罚执行内容在实际中得以切实贯彻实施。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12年第4期22-26,共5页
China Priso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