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数字艺术的体系中,数字技术不仅仅是手段,不是中性、无倾向的,它常常在否定、排斥着已有的艺术观念;而艺术的本性又规约着对技术的选择和应用。另一方面,艺术中的技术如果失去了审美的内核将异化为无意义的形式、无前途的"技术";而艺术离开了特定技术的支持,人们的情感、审美理念将无法有效表达。可见,数字艺术中的技术性与艺术性总是处于一种矛盾的张力之中。技术性或艺术性的凸显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由于在数字艺术身上集中体现着人文和科技,所以它才具有在二者的矛盾张力中的活力和不断发展的广阔空间。
出处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5期41-44,共4页
Journal of Chang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福建省教育厅A类社会科学研究项目(JA1105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