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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农业转基因生物入境须有安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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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 为了防止人类传染病及其医学媒介生物.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经国境传入、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和农、林、牧、渔业以及环境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修订发布了《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进境转基因生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携带人还应当提供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
作者 卫士姣
出处 《食品安全导刊》 2012年第11期14-14,共1页 China Food Safety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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