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8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发布了《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新文件"),该文件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国税函[2009]1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旧文件")。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12年第11期44-46,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