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没有你们的帮助,我都不知道怎样过生活了,感谢检察官同志,是你们让我再次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这是2012年10月18日刑事被害人黎炳荫从苍梧县检察院检察官手里接过7000元救助金后说的心里话。2011年11月的一天,李某金、李某焕囚琐事与黎炳荫发生争吵,继而用斧头砍伤黎炳荫的头部,导致黎炳荫头部受伤且留下了后遗症,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生活一下子陷人了困境。由于犯罪嫌疑人李某金、李某焕家庭生活都比较困难,而且被逮捕后一直羁押于看守所,其家属不愿意替他们赔偿黎炳荫的经济损失。
出处
《公诉人》
2012年第11期I0005-I0005,共1页
Prosecu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