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纠纷流向了公安派出所。一方面,是当事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这些纠纷所表现出的暴力性特征与公众对警察角色认知相契合的结果。从更为宏观的背景分析,人民调解功能的弱化、人际关系的淡化和社会支持网络的缺乏使得纠纷无法得到及时干预,而现代警务的快速反应机制恰好能够满足纠纷当事人对纠纷得到迅速有效解决的需要。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63-72,共10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乡村治理与农村警务机制变迁实证研究"(项目编号:JA09297S)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