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犯罪现场非正常意识行为的发生机理——兼析巩义市“2011·9·14”特大杀人案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犯罪现场非正常意识行为是指犯罪行为人由于潜意识中的易激惹敏感点被触动而产生强烈的扭曲观念,并在其支配下所实施的侵害他人的犯罪行为。此类行为人作案前有准备、有预谋,犯罪过程中意识清楚、指向明确,并有逃避打击的行为,案后供述思维清晰、记忆准确,因此此类犯罪行为人有自控力和自知力,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作者 杨玉章
机构地区 郑州市公安局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118-125,共8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奥】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第13版[M].高觉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 2【美】DennisCoon.心理学导论:第九版[M].郑刚,等,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653-655.
  • 3杨玉章.三定侦查法一犯罪心理画像的实践研究[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7:9-21.
  • 4李玫瑾.犯罪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

共引文献6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