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统一城乡税制不能一蹴而就,而应该分阶段、分梯次进行。本着税负公平和合理负担的原则,在不增加农民整体负担的基础上提高税收政策的调控作用,优先对农业生产中的大户实现城乡统一税制,通过税收政策缩小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同时,必须加大对农业的优惠补贴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以缩小城乡差距。
出处
《财会月刊(下)》
2012年第10期31-32,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统一城乡税制研究"(项目编号:07BJY15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